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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数据显示,近3年,证券公司累计发行次级债4563亿元,占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总规模的34%,发行次级债已成为证券公司补充流动性和资本的重要工具之一。
5月29日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修改<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规定》)。修改后的内容主要包括:优化次级债发行方式,允许公开发行;支持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、应急可转债及其他创新类债券品种;将机构投资者概念统一至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的表述和界定等等。
在《管理规定》发布前,券商只能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,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品种也缺乏明确依据。修改后的《管理规定》进一步拓宽了券商发债渠道。
中泰证券分析师蒋峤认为,“券商融资主要分为股权融资、债券融资。从融资规模看,债券融资是主要的融资途径。次级债是唯一可补充券商净资本的债券。次级债规模自2015年出现回落,原因是次级债发行成本较高,且仅能补充附属净资本,相对于股权融资吸引力较低。现在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,可降低券商融资成本,有利于券商补充资本。另外,发行次级债可以提升风险覆盖率,更好地满足风控指标的要求。”